第八章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的教学分析与设计
来源: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 作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11-28 2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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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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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名称

第八章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的教学分析与设计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学生能够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科学内涵和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历史进程有一个总体的了解,对中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理论的形成、发展及其主要内容有一个基本的把握,对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成果的精髓及其内在关系有一个准确的认识和把握。

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学生能够认识到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和人民的必然选择,中国共产党开创了有中国特点的向社会主义过渡道路。

教学重点

1.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

2.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并举

3.社会主义改造的实施

4.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全面确立

教学难点

过渡时期总路线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

教学方法

案例式教学法、专题式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和研究式教学法等

课程资源准备

教材、多媒体、PPT

主要内容、逻辑结构

本章主要讲授的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从内容上来看,包括三节。第一节“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开始”主要回答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为什么”“怎么办”的问题。这一节教学的重点是完成民主革命遗留任务,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第二节“社会主义道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是在第一节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有中国特点的向社会主义过渡道路进行总体展开,以使学生对中国特点的向社会主义过渡道路有一个较为完整的认识和把握。第二节突出“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背景、总路线的内容及其必然性,掌握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核心内容“一化三改”。第三节“有中国特点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是在第一节和第二节内容基础上的展开,重点介绍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政策和途径。讲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的过渡过程。讲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利用和平赎买政策,将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这两节重点是要讲清、讲透有中国特点的向社会主义过渡道路形成的时代背景和社会历史条件及其主要内容,而对于马克思、列宁、斯大林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理论由于课时关系需要略讲,主要依靠学生自学。

从教学逻辑看,在实际教学中,可以将下编综述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历史新纪元”加入到本章开头,讲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意义,强调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的历史时期。在本章简要介绍“新中国成立后的历史分期”,这也是下编综述的内容,以保持教材内容的完整性。在本章第二节“社会主义道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加入“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特征”等内容,讲清中国为什么要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其理论依据和现实要求是什么,使这一节也使这一章的教学落脚点更加突出、鲜明,那就是:要坚持做到实事求是,就必须要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依据本章的教学内容与逻辑结构,可以依照教材内容,以节为教学模块展开教学,每个模块教学时间安排2课时为宜。

教学中需要讲清楚的基本问题

1.“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认识过程

这一问题可以分解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马克思等人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第二部分中国新民主主义思想的发展,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关于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设想及其实践。

1)马克思等人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马克思认为,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有一个过渡时期,这个时期政治上是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是后于并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它以生产的高度社会化为基础,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与生产社会化之间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列宁明确指出:“没有建筑在现代科学最新成就的大资本主义技术,社会主义就无从设想。”列宁在领导俄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实行新经济政策,也是为了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斯大林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理论对中国影响最大,斯大林领导苏联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农业集体化,在1936年宣布建成社会主义,这是中国共产党过渡时期理论直接参照坐标。

2)中国新民主主义思想的发展。早在30年代后期40年代前期,毛泽东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国情出发,对中国革命的阶段和前途提出了完整的构想。由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中国革命将分两步走:第一阶段是要建立以中国无产阶级为首的中国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第二阶段是建立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他指出,在中国的现阶段,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还没有完成以前,“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毛泽东在总结中国近代民主革命的经验时说:“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让位给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这样造成了一种可能性:经过人民共和国到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到达阶级的消灭和世界的大同。”这里,毛泽东不仅清楚地论证了革命分两步走的问题,而且也涉及了革命的转变。总之,毛泽东坚信,新民主主义社会作为新式民主革命的结果,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形式,但又是不可移易的必要形式。

3)中国共产党关于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设想及其实践。新中国成立以后,通过三年的实践,新民主主义社会已经是一个融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为一体的相对独立的社会形态。毋庸置疑,新民主主义社会已经成为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必经阶段。1952年以后,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认识发生了转变,认为新中国的成立,就标志着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开始。强调“过渡性”,否认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发展阶段。

2.过渡时期总路线

主要包括两个问题: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内容。

1)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1952年,受当时国内形势的变化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中国共产党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到1952年,土地改革和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完成后,中国农村和城市出现的新矛盾影响了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在农村,主要是土改后农民分散落后的个体经济不能满足国家工业化和人民对粮食与原料的不断增长的需要,而两极分化的苗头也开始出现,这促使党必须考虑今后农村的发展方向和道路问题。在城市,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已经历几个大的回合,这对国家经济生活有很大影响。工业化的大规模发展引起这些矛盾的加剧,使党不能不考虑加紧和扩大农村的互助合作运动和城市限制资本的措施。随着形势的变化和新的经验的积累,19529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书记处的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此后,毛泽东还几次强调“从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重要思想。毛泽东的这一设想很快得到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的赞同和进一步阐述。

2)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内容。195312月,毛泽东在审定和修改中宣部拟定的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中,形成了对总路线的完整表述,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特点是“一化三改”“一体两翼”。“一化”即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这是主体;“三改”即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两翼”。这两方面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互相制约,体现了发展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总路线。由于我国原来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要实现这条总路线必须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当时估计需要三个五年计划即15年时间,加上恢复时期3年,共18年。这表明,中共中央在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时,对逐步过渡的进程,做了较为稳重的估计。

3.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这里主要讲清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和评价两个问题。

我国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互助合作逐步实现的,大致分为两个阶段。19557月以前为第一阶段,发展以互助组、初级社为主的农村互助合作组织。土地改革完成后,中国共产党及时号召农民组织起来,我国农村的互助合作运动得到稳步的发展。1953年,总路线公布后,各地普遍试办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10月底,中央召开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制定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决议》指出:经过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到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而有较多公共财产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再发展到土地、耕畜、农具等折价归集体所有,完全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就是我们党所指出的对农业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从此,初级社从试办阶段进入发展阶段。1955年春,初级社发展到67万个,超过了原定计划。在大发展中,有的地区出现了发展过快过猛,违反了自愿互利原则,出现了农民有意见、生产情绪低落等情况。为解决这些问题,1955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合作化运动应基本转入控制发展、着重巩固阶段,并根据不同情况,或暂时停止发展,全力转向巩固;或适当收缩;或在巩固中继续发展,即所谓“停、缩、发”。3月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发出紧急指示:对粮食实行“三定”(定产、定购、定销)政策,以安定农民情绪。农业合作化运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步伐,保持了发展、巩固、再发展、再巩固的稳步前进的势头。

19557月以后为第二个阶段,表现为批判“右倾保守”,合作社迅猛发展。中共中央于1955731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毛泽东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这个报告比较系统地总结了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经验,阐明了在我国的现有条件下必须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原理和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方针;重申自愿互利的原则,要求对运动实行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等,这些都是正确的。但是报告的基调是反“右倾”。毛泽东的报告一直传达到农村党支部,各地党组织纷纷检查各自的“右倾保守”,使合作社迅猛发展。195510月,中共召开扩大的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会议进一步把邓子恢等的“错误”性质确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强调要彻底批判这种“右倾机会主义”,这更加快了农业合作化的步伐。19561月,全国农村基本实现了初级合作化。到1956年底,全国一共建立76万多个合作社,入社农户达1.17亿户,占全国总农户的96.3%,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占87.8%,基本上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评价。从总体上看,农业合作化运动使5亿多农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消灭了产生剥削制度的根基,避免了两极分化。这个重大的社会变革,基本上是成功的,其历史意义是深远的。同时,农业合作化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合作社把农民组织起来,兴修了许多水利工程,进行了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增强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有些地方还办了社队企业,增加了公共积累,对当地农村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这些措施保证了城乡人民对粮食和农产品的需要,也为国家工业化提供了粮食、原料和资金,为实现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作出了贡献。

4.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

这里需讲清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步骤和评价。

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和步骤。我国手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1952年手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占13%左右。但是,个体手工业是分散落后、规模狭小的个体经济,同时也是小商品经济,很不稳定,因此,必须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引导他们走合作化道路。手工业的合作化,也是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通过组织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来进行的,步骤是从供销合作入手,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逐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生产改造。1955年夏季后,农业合作化迅猛发展,引起了手工业合作化步伐的加快。1955年底提出在两年内基本完成手工业合作化。实际上是改变了过去按行业分期、分批、分片改造的办法,采取手工业全行业一起合作化的办法。到1956年底,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发展到10万多个,入社的手工业者占全体手工业人员的91.7%,基本上实现了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评价。在手工业合作化后期出现了发展过快、合并过多、统一计算盈亏等不利于手工业发展的缺点和问题,致使某些手工业产品出现产品质量下降、品种减少的现象,某些服务行业合并过多,使人民生活不方便。但总的来说,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还是成功的,取得了重要经验。同时,渔业、盐业、民间运输业、小商小贩等个体劳动者也基本上实现了合作化。

5.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这是本章的一个难点问题,需要重点讲述三点内容。

第一,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和平改造的方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平改造,不但可以利用私营工商业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可以利用其产品,满足市场需要,解决劳动就业问题,培训管理和技术人员,为国家增加积累,这些对发展国民经济都是有利的。而且政治上有利于争取和稳定民族资产阶级,有利于团结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我国民族资产阶级中的大多数人具有不同程度的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有一定的技术专长和管理经验,实行和平改造,有利于发挥他们的知识和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第二,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各种形式实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形式和高级形式,逐步进行的。在1953年底以前,主要是实行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即对私营工业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对私营商业实行经销、代销,使这部分私营工商业的生产和经营开始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到1953年底,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在私营、公私合营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上升为53.6%,公私合营企业的产值占13.3%。1954年开始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迅猛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是公私合营,包括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和全行业公私合营。在迅猛发展的农业合作化高潮的推动下,同时也在毛泽东不断批判右倾保守思想的影响下,1956年初全国就出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1956110,北京首先宣布全市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到1月底,全国50多个大中城市很快地也先后宣布实现了全市的全行业合营。到1956年年底,全国8.8万多私营工业户的99%,240万私营商业户的82%都实现了公私合营,这标志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基本完成。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出现后,根据中央的统一安排,相继采取妥善处理企业的清产核资,实施定息。在清产核资基础上实行定息,19565月,中央正式宣布定息原则是从简从宽,息率统一定为年息五厘,出乎资本家们的意料,他们表示“喜出望外”。1956年底,中央宣布定息从1956年起7年不变,后又两次延长发放定息期限,实际发放至19669月才停止。这样,全行业合营后,企业的生产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资本家的生产资料已归国家所有,由国家统一使用、管理和支配,资本家失去了对企业的财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人事调配权,因此,这种企业基本上是社会主义企业了。

第三,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评价。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来势迅猛,要求过急、过快,工作过于粗糙,造成对一部分工商业者的安排、使用不适当,使他们不能发挥所长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同时,在企业改组中,由于合并过多,造成产品单调,质量下降,商业、服务行业网点撤销过多,给人民生活带来不便;特别是把大量没有剥削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错定为资本家,使他们卷入到全行业合营中,混淆了劳动者和剥削者的界限,挫伤了他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

6.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全面确立

这是本章的重点问题,也是全书的重点问题之一。讲述这一问题主要明确以下两点。

第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全面确立的标志。一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中国建立起来。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使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在国民经济中,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两种形式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已经占绝对统治地位。1956年同1952年相比,国民收入中各种经济成分的比重,国营经济由19.1%上升到32.2%;合作社经济由1.5%上升到53.4%;公私合营经济由0.7%上升到73%;个体经济由71.8%下降到7.1%;资本主义经济由69%下降到接近于零。这表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国家主体经济成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已经在中国建立起来。二是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确立。在政治领域,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行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新民主主义国家已经转变为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已经确立;在思想文化领域,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已经在各方面树立了领导地位。

第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全面确立的意义。这一切表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已经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入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为中国今后一切发展和进步奠定了基础。虽然我国在社会主义改造的目标模式方面,还是以苏联为榜样,但在具体的改造道路方面还是有中国自己的特色的。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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